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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程序 缩短时限

专门开设棚改项目“绿色通道”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棚改项目的要求,市规划局采取措施积极贯彻执行,专门开设棚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按照工作流程求“简”、审批流程求“短”的原则,进一步减化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效率。所有棚改项目均做到提前介入,超前办理,确保棚改项目按绿色通道程序进行。

  在棚改项目进入基础开工阶段,重新明确并简化了棚改项目审批的前置要件。经研究决定,由原来4个前置要件简化为2个,建设单位在完成《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可以提前进入建审程序,持有市国土部门的意见函和相关部门关于建设项目提前开工的协调会议纪要后,即可进入提前开工程序,同时将原来的10个工作日审批时限,缩减到5个工作日。






资料来源:哈尔滨市城市规划局 2008.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