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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新举措,也是贯彻落实我市“三新一优”发展战略的重要工作任务,我局已将其列为全局工作重中之重,精心做了部署。为进一步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相关工作逐步深化,在12月30日召开的局领导班子会议上,局党组研究了《关于开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工作方案》,并对相关具体事项进行了研究和部署。
一、筹备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俞滨洋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将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任顾问,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同时抽调相关处室同志成立工作推进小组,确保该项工作扎实推进,稳步实施。
二、拟于明年1月召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座谈会”,邀请省、市有关部门领导和专家、学者参加,澄清模糊认识,探讨理论问题,从而促进实际工作的开展。
三、拟分别召开有乡镇村干部和农民群众参加的座谈会,了解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按照会议研究意见,对《关于开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工作方案》所确定的12项具体工作,由主管领导牵头,各责任处室和分局分别进行修改、细化和完善。其中,重要工作任务要形成实施方案,报局务会审定。
局党组要求,在今后实际工作中,要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近郊、远郊以及县(市)乡镇村屯等五大类进行准确分类,科学规划;研究建立市、县(市)、局联动的机制;引进竞争机制,开放规划设计市场;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同哈尔滨都市圈规划、乡镇总体规划、郊区村屯规划等有机结合起来,加强操作性;对规划中的试点村,要制订可操作性较强的实施方案;在规划设计上一定要密切联系群众,考虑不同的经济状况和农民实际接受能力,体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特点,通过高水平、高标准的规划设计,实现建精品、出品牌的目标。
俞滨洋局长强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我市在“十一五”时期贯彻落实市委所确定总体目标的中心任务,全局上下要按照局党组部署,及时反馈信息,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落实,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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