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16日,为进一步推进哈尔滨市村屯规划编制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科学规划,市城市规划局邀请省建设厅原总规划师、省科技专家顾问组组长梁仲,市城市规划局原局长张相汉,省城市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原院长李之春,省村镇研究所原所长丛树京,省城市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副院长赵景海,省村镇规划技术鉴定委员会委员冷红博士,东北农业大学城镇规划系主任宋戈博士,省职业技术学院教授、城市规划系主任李志伟,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焦守丽等专家召开了《哈尔滨市村庄建设规划设计导则》(以下简称《导则》)专家评审会,市城市规划局局长俞滨洋同志、有关局领导和有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为发挥城市规划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指导调控作用,我局从本地实际出发,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并依据国家、省以及我市有关标准和规范,参考其他城市的经验,组织哈尔滨方舟城市规划设计公司等单位编制了《哈尔滨市村庄建设规划设计导则》,导则的制定可以更好地统一我市村庄规划编制过程中的技术要求,在指导村庄规划编制中能够充分地体现新形势和新任务。
各位专家对《导则》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导则》的出台将为哈尔滨市编制村屯规划提供科学依据,同时对《导则》提出了一些有益的建议和意见。
市城市规划局有关局领导对各位专家在百忙中抽出时间参加评审会表示感谢,同时要求设计单位按照专家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使《导则》能够尽早出台,为下一步在全市范围开展村屯规划编制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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