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为切实做好棚改新建小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工作,确保棚改新建小区配套设施齐全、功能完备、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市城市规划局会同市棚改办,遵循“全面规划、统筹兼顾、超前运作、优先实施、科学安排、同步推进”的原则,按照高水平规划设计、高水平组织实施、高质量施工建设,积极推广应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三高四新”要求,完成了2008年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设计内容。
2008年棚户区改造配套的基础设施共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城市道路项目,共为42项,总长度约25900米;二是棚户区配套的水、电、气、热、通信等地下市政管网工程,总长度约210000延长米。
2008年棚户区改造配建的公共服务设施共有100余项。其中:老年人和未成年人活动中心 41处,社区图书馆12处,社区卫生站16处,警务室31处,居委会或社区服务中心24处,公厕49处,垃圾压缩间42处,公交首末站6处,中小学和幼儿园15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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