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从1990年4月1 日生效以来,至今已经十六周年了。十六年来,在我国改革开放和法制化建设不断加快的进程中,在省、市党委、人大、政府的领导下,在各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下,经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及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的城市规划工作不断向法制化、科学化迈进,城市规划执法主体建设不断加强;城市规划的法规规章建设不断完善;城市规划编制成果逐步形成完整的体系;城市规划行政许可办理机制不断优化完善;城市规划建设秩序在强化执法监察中不断改善;全市人民规划法学法、用法、参与执法的水平不断提高。城市规划工作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有效地提供了空间资源配置保障,为全市人民生活环境不断改善提供了良好的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修订,已经列入全国人大的立法计划,《规划法》的修订,必将为全国城市规划工作的更加完善提供新的制度保证。今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年,百业待兴,百事待举,市政府希望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事业中,城市规划工作继续发挥空间资源配置的保障作用,继续得到全市人民的全力支持!
第一,城市规划部门要在城市建设中更好地发挥“龙头”作用。十六年来,作为独立的城市规划行政执法主体,我市城市规划部门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行政执法机构不断完善,行政执法队伍的革命化、知识化、专业化、年轻化水平不断提高,城市规划行政执法的三大主要内容——规划编制、行政许可办理、规划执法监察工作不断加强,在为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布局服务、为各项建设服务、为维护城市建设秩序服务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今后,要更加紧密地围绕中心,服务全局,从完善哈尔滨城市功能,增强城市综合实力,提高城市竞争力,实现哈尔滨可持续、快速发展的角度考虑问题,谋划工作,多做贡献;要更加紧密地联系实际,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不但要考虑专业要求,还要充分了解和考虑经济因素,社会因素和人文因素;要进一步做好规划出效益的文章,规划要出效益,出经济效益、公共设施效益、生态效益等等;要进一步改革审批办法,减少审批环节,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全面推进无纸化办公,建立基本的业务审批数据库,探索建立“窗口”代办、网上并联等审批办法,提高审批效率,提高服务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要加强事后监管,尽快建立强有力的城市规划监督机制,包括行政监督制度、社会监督制度和公开通报制度,对审批的情况以及审批后的执行情况要明确专门责任人去监管。
第二,要加快完善城市规划法规体系。十六年来,随着国家《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及城市规划相关行政法规、规章的陆续出台,已经基本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城市规划法规体系。在执行这个法规体系的过程中,结合我市实际,市人大先后制定并颁布实施了《哈尔滨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哈尔滨市保护建筑和保护街区条例》、《哈尔滨市中小学用地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哈尔滨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办法》、《哈尔滨市集镇村屯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哈尔滨市建筑容积率及相关问题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城市规划建设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今年,要紧密结合管理与服务的实际需要,制定《哈尔滨市公共厕所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哈尔滨市违章建设处罚办法》、《哈尔滨市城市规划技术规定》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城市规划法规体系。
第三,要组织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规划编制工作。十六年来,市政府及规划部门组织修编了两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了各区分区规划,编制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绿地系统规划、风景名胜区保护、招商引资规划、老工业基地振兴规划、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等一系列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基本实现了全覆盖,成片开发改造全部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有效遏制了曾经一度表现比较严重的超强度开发和“见缝插针”的势头,绿地、公共设施、停车场等环境要素不断完善和增加。这些规划成果,为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前瞻性、系统性、科学性的空间布局依据,为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为各项建设的定位提供了指导,为改善全市人民生活环境提供了有效服务。人民群众是城市的主人,对城市未来的规划,应当普遍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过去的规划编制工作中,我们已经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征求了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但是还不够,今后凡是可以公开的规划项目,在规划制定过程中都要以适当的方式和途径更加广泛地征求、吸纳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第四,要千方百计为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多办实事、好事。近些年来,从市委、市政府到规划部门,加强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累计现场办公1000余次,通过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使数千个建设项目提前竣工投入使用,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规划部门实行了规划行政许可办理由串联变并联的改革,办理周期由43天缩短到34天,成为全国规划行政许可办理效能最高大城市之一。十六年来,编制和办理的规划行政许可,保证了100多座桥梁、1000多条道路、数千个工业、教育、科研、商业、服务业建设项目的实施,开发改造住宅近10000万平方米,新建、扩建改建城市绿地近1000块,极大地改善了居民居住条件和公共环境。今年要重点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为哈尔滨老工业基地振兴服务,为全市招商引资服务,坚持服务重心下移,贴近服务对象和建设单位,推进公厕规划建设工作,解决群众如厕难问题,推进全市城市规划绿化工作,搞好机场路、三个出城口、沿江风景长廊等地带的规划实施,规划启动“一环、六线、十桥、百路”的重点路桥项目建设,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城市品位。
第五,要进一步加大规划监察力度,维护城市建设秩序。十六年来,全市规划监察机构累计深入建设现场巡回检查5万余次,立案查处违法建设案件5000余件,分别依法进行了处罚,其中拆除违法建筑面积30余万平方米。同时,对遵守法律法规的建设单位给予了表彰奖励。规划执法力度的不断加强,是城市建设秩序不断改善,违法案件发生率逐步下降,违法案件中实体违法的比例逐步下降,实体违法案件中,违法程度逐步下降,保证了各项规划的有效实施。今年,规划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和区政府,通过联合办公、联合审查,认真调查核实并确定今年要拆除的违法建筑。按照“统一规划、综合整治、分段实施”的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各区和规划设计单位对拆除后的地段进行精心规划、精心设计,对迎宾路等重要地段的大道景观、楼体景观、植物景观、季节景观、时段景观、设施桥体景观等提供有益的规划建议和意见。努力创造更多的精品佳作。
第六,社会各界要积极参与城市规划。在每年举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宣传活动中,人民群众的规划法律意识、法律水平不断提高,对城市规划越来越关心,积极参与各项规划评选、向规划部门举报投诉违法建设案件、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参与《规划公园网站》对话活动,其广泛性、深入程度,都达到了从来没有过的水平。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全市人民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行政相对人要严格依法进行建设,利害关系人、广大市民要依法对规划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为和建设单位进行监督,发现违法事实,要依法投诉举报,共同维护城市建设秩序和城市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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