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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雕塑建设工程许可证报件须知



   
  
  
  一、法律依据

  1、《哈尔滨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
  2、《黑龙江省城市雕塑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二、审批主体

  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局

  三、办理地址

  哈尔滨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哈尔滨市道里区新阳路296号)

  四、联系电话
  
  0451-84529614-8260

  五、审批条件

  建设项目符合《哈尔滨市城市总体规划》、《哈尔滨市城市雕塑规划》和有关技术规范,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

  六、所需要件

  1、建设单位向市城市规划局提出书面建设申请
  2、申报设计方案和创作设计单位(人)资格证书
  3、计划批准文件或建设单位计划书
  4、土地权属证明等相关材料

  注:重要地点的雕塑设计方案需经专家论证,重大题材的城市雕塑需要文化部门提出意见,按题材的重要性分别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七、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经办部门办理——窗口出证

  八、办件时限

  材料备齐后,自受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

  九、收费标准

  无


  

 

资料来源:哈尔滨市城市规划局 2007年6月13日